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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網路上面看到中國時報的一位記者寫下這篇特稿
看完之後真是一肚子火,本來還有在想
想說台灣媒體的水準竟然低落到如此程度
我想請問一下這位記者熊先生
你所謂的"要脅"定義為何?
大家都知道,台灣政府對台灣體育一貫漠視的態度,也知道台灣的體育政策,就是沒有體育政策,對運動員的生涯規劃,各項體育的軟硬體設施,政府撥了多少專款,設立了多少提升我們台灣運動可以在國際上發光發熱的政策呢?
今天如果政府對台灣的運動員的照顧,已經達到國際標準,運動員在台灣,是個高尚且受人尊重,又有保障的行業。
那麼我們優秀的運動員,又怎麼會想要出走呢?
今天曾雅妮向馬政府要求與建議的,是請台灣爭取舉辦LPGA 國際女子高球錦標賽,請問這叫什麼"要脅"????
若是請政府好好的振作,規劃出完善的體育環境與撥款舉辦可以讓台灣可見度增加的國際大賽都叫做要脅,那麼表示這個政府沒救了,因為職棒迷,網球迷,籃球迷,高爾夫球迷這幾年大聲疾呼的"要脅",對這個政府一點用都沒有!!
我相信今天身為台灣的人民與運動員,大家都以身為台灣人為榮,都想很大聲的跟世界各國說"我來自台灣"!!!
但是在自己的國家作訓練的時候,卻是要全部靠自己,連出國比賽的機票國家都叫你自己去跟企業跑贊助,你還會以身為"台灣"這個國家為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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